沙头所依法拘留一过失引起火灾违法行为人

  为认真落实分局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全面加强辖区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杜绝火灾事故发生。2017年9月18日,沙头所及时查处一名过失引起火灾违法人员,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9月18日12时许,沙头派出所值班室接到群众的电话报警群众报告称: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某大厦3楼发生火警。接报后,值班领导指挥巡逻、社区、消防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新洲村消防应急队及时到场处置,火灾被迅速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及蔓延到其他建筑。经走访群众及现场勘验,现场起火部位是福田区国通大厦裙楼链接塔楼的室外连廊,起火原因系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某大厦裙楼链接塔楼的室外连廊进行维修,施工人员在拆除不锈钢玻璃架子使用电焊切割过程中,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焊渣掉落连廊缝隙引燃可燃物冒烟,引发火警。

  为了促进社会单位及个人履行消防主体责任,提升消防防范社会效果,消防民警对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人彭某国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火灾现场

消防应急队及时处置

对灾违法行为人彭某国进行询问

拘留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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