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享补贴

导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补贴政策,鼓励本市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补贴政策,鼓励本市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三类学生可享受补贴,按目录参加培训的,无论在读期间任何年份取得证书均可在毕业学年内申领一次补贴。

  哪三类学生能享受补贴?

  一、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毕业生;

  二、本市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

  三、本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统招毕业生。

  大学生可自主安排时间报班培训,只要按目录参加培训,无论在读期间任何年份取得证书均可在毕业学年内申领一次补贴。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技能类职业资格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特种作业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并于毕业前取得本市行政主管部门或接受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含复审换证)的,可在毕业学年内申请享受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含鉴定)补贴,每人仅限申请享受一次。

  学生毕业后,取得以上证书的(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可按《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在职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是什么?

  补贴标准贴近学生参加培训和鉴定的实际支出

  具体为: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本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统招毕业生,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标准,享受本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含鉴定)补贴;本市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仅对其职业技能鉴定缴费据实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

  补贴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指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登陆“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补贴申请,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

  二、受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已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复核通过;

  三、发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填报的银行账户。信息系统全程提供申报审核状态备查功能,将各环节处理信息反馈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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