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湖所认真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春节前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预防非法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春节前和期间社区稳定。按照分局统一部署,牛湖派出所于2月2日在辖区观澜湖新城设立主宣传点,开展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现场派发宣传资料;其他各警区同时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流动宣传。活动中共悬挂宣传横幅4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燃放烟花爆竹危害性的认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共建幸福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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