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2018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民办也查住房材料

  

  学位申请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小一:4月17日上午9:00-4月28日下午5:30

  初一:4月24日上午9:00-5月4日下午5:30

  家长登陆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gm.gov.cn/)-学位申请,点击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每位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

  第一志愿填报公办学校的,必须提供该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有效住房证明材料

  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必须提供光明新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第二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分流志愿,必须填报二三志愿。

  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家长应确保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除不得补交,还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交资料及学校初审

  小学:5月2日-4日(马山头学校小学一年级为:5月5日-6日)

  初中:5月7日-9日

  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家长到所申请的第一志愿学校递交学位申请表及申请资料,学校查看资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

  马山头学校、光明新区第二中学由于新建校的原因,提交资料及学校初审安排为:

  1.马山头学校借用红花山小学场地,5月2日-4日初审申请红花山小学学生资料,5月5日-6日初审申请马山头学校小一年级学生资料;5月7日-9日初审申请马山头学校初一年级学生资料;

  2.光明新区第二中学借用秋硕小学场地,初审资料时间为5月7日-9日;

  3.凤凰小学由于学校建设的原因,借用新区外国语学校场地办学(北门进入),初审资料时间为5月2日—4日。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7日—6月18日)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把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陆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四)就读与免费资格复核(6月19日-20日)

  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申请学校申请复核。

  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任何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

  6月20日17:0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五)学位安排及录取(7月3日)

  文体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积分进行录取。

  部分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将面向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请家长每天登陆一次系统了解最新进度。

  第二次仍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文体教育局将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录取。

  录取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

  (六)民办学校新生补报名

  小一/初一学位申请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后,部分民办学校仍有学位的,文体教育局将开放民办小一/初一招生系统,供4月未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进行选填(4月份已报名,并经审核合格被相应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能填报)。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民办招生系统网上报名时间:7月13日—7月23日

  由于各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家长报名前必须和民办学校先行沟通,进行登记,确认仍有学位,方能网上报名。请家长登陆光明新区政府在线-学位申请(网址http://www.szgm.gov.cn/),点击民办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文体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对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进行限定,某所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接受申请该校的报名。

  2.提交资料及学校审核时间:7月24日—7月26日

  家长到所申请的学校递交学位申请表及申请资料(一是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薄

  二是家长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是否租赁所备案均可)、相关部门提供的居住信息、居住证明等

  学校查看资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并把相关证件扫描进学位申请系统。适龄儿童家庭未在光明居住,不能申请光明新区学校学位,也不能录取。

  3.资料抽查审核及学位安排:7月27日—7月31日

  各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向文体教育报送拟录名单,文体教育局对申请民办学校适龄儿童资料进行抽查,核查无误后进行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将不再接受学位申请,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继续接受报名,完成后报文体教育局录取,不允许自行超计划招生,未经文体教育局录取的学生将不能进行学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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