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2018年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不验独生子女证

导语大鹏新区2018初中学位申请政策公布,准备申请初一学位的速度来看看,备好材料,记住时间要点,按照本文申请指南来走。

  一、招生对象

  大鹏新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含港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特别提醒:

  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

  已取得初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初一学位。

  二、申请学位方法

  1.按地段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

  申请学位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公办学校的,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第二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可选择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可选择民办学校。

  2.网上预报名。

  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在线服务-教育-初一报名”,凭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进入,填写适龄儿童申请学位的有关信息,填报选择入读学校的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即完成网上预报名。

  3.向学校递交材料申请学位。

  家长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申请学位所需材料,经学校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学校受理其申请。

  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非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新生招生对象;

  (3)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符合第一志愿学校要求的;

  (5)其他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情况。

学位申请流程、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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