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光明公办学校插班生申请6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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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光明新区发布2018年秋季学期公办学校转学插班申请政策,光明公办插班申请确定于6月1日开始。
招生条件
实行划片招生,积分录取原则;
非学区范围内实地居住的,不能申请学位。
插班生计划
光明新区2018年秋季公办学校插班生计划(共730个学位)
学校名称 |
插班年级 |
插班计划 |
秋硕小学 |
四年级 |
45 |
五年级 |
45 |
|
马山头学校 |
二年级 |
90 |
三年级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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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 |
90 |
|
五年级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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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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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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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山小学 |
四年级 |
45 |
五年级 |
45 |
备注:其余公办学校均无插班生空余学位。
学校招生范围
秋硕小学:
将围社区、新庄社区、石家社区、石围社区
红花山小学:
茨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合水口社区
马山头学校(小学):
茨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合水口社区
马山头学校(初中):
马山头社区、茨田埔社区、根竹园社区、合水口社区。
申请时间、流程
1.网上报名:
6月1日上午9:00-6月6日下午5:30(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请避开高峰期填报)
申请网址:
http://gmjjk.sz.edu.cn/visitgmgbzxcbjz
(进入页面后,点击箭头处开始报名)
按学区选择对应学校填写申请资料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
家长应确保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除不得补交,还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资格初审:
6月7日-8日(马山头学校为9日-10日)
家长携?学位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原件到申请学校,学校工作人员初步验核,逾期不受理。
招生学校做好统筹安排,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
马山头学校借用红花山小学场地,进行资料初审工作。
3.资质审核:
6月11日-30日,电子比对申请资料。
期间,家长自行关注资料审核情况,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自行咨询有关部门。
除审核失误外,其他任何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
4.学位安排及录取:
7月9日-10日,文体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积分进行录取。
录取完毕后,学校在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
5.办理转学:
开学后一周内,家长携带报名表及有关资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录取规则
实行划片招生,积分录取原则
按学区申请,根据《光明新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积分入学派位试行办法》进行学位分类及积分,根据招生计划人数录取。
申请材料
公办学校插班生申请资料要求同小一初一申请资料基本一致。
家长准备资料(原件)如下:
适龄儿童为深圳户籍1.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薄。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1)购买商品房:
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入学当年入住)或购安居房、保障房的购房合同。
(2)租房:
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城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入学当年的6月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当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城建部门出具的《光明新区公共住房租赁合同》与《房屋租赁凭证》等同)
(3)祖屋:
提供社区证明。
(4)集资房:
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参见招生平台样稿)。
(5)自建房:
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相关材料中备案)。
(6)集体宿舍:
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职能部门网站上打印,清单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3.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登记截止日期:2018年6月8日)
4.原就读学校提供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原就读学校为深圳市范围内的,还需提供深圳学籍的学籍表(均需原学校盖章)。
适龄儿童为非深圳户籍1.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薄;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3.儿童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并打印《参保证明》(如双方具有,请提供有利于积分一方进行学位申请)。
4.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登记截止日期:2018年6月8日)。
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 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4. 儿童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并打印《参保证明》(如双方具有,请提供有利于积分一方进行学位申请)。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为便于审核,建议到深圳市公证处光明服务窗口出具)。
6.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登记截止日期:2018年6月8日)。
7.原就读学校提供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原就读学校为深圳市范围内的,还需提供深圳学籍的学籍表(均需原学校盖章)。
适龄儿童为台湾户籍1.社会建设局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并到教育科基教办(光明大街401号)备案。
2.台胞证、儿童出生证明;
3.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4.原就读学校提供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原就读学校为深圳市范围内的,还需提供深圳学籍的学籍表(均需原学校盖章)。
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1.按户籍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2.提供享受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3.原就读学校提供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原就读学校为深圳市范围内的,还需提供深圳学籍的学籍表(均需原学校盖章)。
温馨提醒
1.网上预报名时间:6月1日上午9:00-6月6日下午5:30。
录取并不以报名先后为依据,为避免网络堵塞,请尽量避开高峰期。
2.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6月6日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深户、非深户(含港澳籍儿童)都需进行计生信息录入及核对)。
3.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若因填报的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真实,无法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的,将不提供公办学校学位;
涉及违法犯罪的,还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4.义务教育不实行留级政策,只能申请和自已在读年级相适应的年级(例:现在就读年级为一年级,申请秋季插班年即只能是二年级)。
年级不对将不能调入全国学籍,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就读资格。
5.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非招生学区范围内学生不能申请),审核合格后,按照学位类型顺序录取;相同类型,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6.因涉及所有家长利益,错过时间不能补报。
请家长留意各时间节点,在资料审核和录取阶段,建议家长每天登陆一次系统了解最新进度,以免影响学位申请,因本人未查看带来的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