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营运客车限行情况一览(范围+时间+处罚)
导语开夜车向来都是很容易疲惫的,因此近日深圳交警发布客车限行规定。毕竟,装着几十号人的客运大巴安全第一。
2018年8月24日,深圳交警发布深圳市道路营运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
根据通告,2018年9月1日起,决定在全市道路对营运客车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客车限行规定
范围:
深圳市道路;
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每日凌晨2时至5时;
对象:
禁止营运客车通行。(也就是大家坐的大巴)
二、例外车辆
下列营运客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城市公共汽车(不含跨地级市运行的公共汽车)、出租车;
(二)为民航机场、铁路(含高铁、轻轨)站场、出入境口岸等交通集散地提供接送转乘服务的营运客车;
(三)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
(四)执行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的营运客车;
(五)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其它营运客车。
其中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标识》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
应急保障营运客车应随车携带《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交通运输部门制发的《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或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
三、处罚标准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严处。
以“违反禁令标志”对车辆禁行非现场处300元记3分的处罚。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施行。(到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续期)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