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深圳禁摩新规定实施 扩大至7个区全区道路禁行

导语深圳摩托车禁行政策很受关注,甚至受到全国范围内的关注。 日前,深圳最新的禁摩政策出炉,相比之前也是变严格了,大家赶紧看看。

  2018年11月27日,根据2018年第47期(总第1079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深圳禁摩新规出炉。

  对比此前禁摩规定,实行全区道路禁摩的扩大到福田、罗湖、南山、盐田、龙岗、龙华、光明区7个行政区。

  另外,深圳禁摩新规确定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并且持续到2021年12月31日

  一、7区实行全区道路禁摩

  禁止摩托车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龙岗、龙华、光明区内所有道路行驶。

  二、宝安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新安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西乡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福永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沙井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五)石岩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六)松岗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七)航城街道: 区域内所有道路;

  (八)燕罗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九)福海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十)新桥街道:107国道(北起莞深交接处,南至新桥立交路段)以外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坪山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坪山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马峦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碧岭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石井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五)龙田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六)坑梓街道:坪山大道(原深汕公路,东起惠深交界处,西至白石路交界处路段)以外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大鹏新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大鹏街道: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外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二)南澳街道:除南西路、坪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外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三)葵涌街道:除坪葵路、坪西路、葵鹏路、盐葵路外区域的所有道路。

  五、禁行时间

  2018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

  六、禁行对象

  禁行对象:

  摩托车,含二轮、三轮及轻便摩托车。(一般而言,超标电动车也会视为摩托车)

  例外车辆:

  对于在深圳市从事公共设施抢修、警用巡逻所使用的摩托车、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纳入特种行业备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七、处罚标准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违反禁行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12条第一款,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八、有效期

  本通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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