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调整 优先考虑癌症及罕见病等用药

导语国家医保局公布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征求意见稿,优先考虑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

  2019年3月13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征求意见稿。药品目录调整涉及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方面,具体包括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两项内容。将优先考虑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

  调整涉及三个方面

  药品目录调整涉及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方面,具体包括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两项内容。以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信息为基础,不接受企业申报或推荐,不收取评审费和其他各种费用。

  调入的西药和中成药应当是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上市的药品。

  优先考虑癌症及罕见病等用药

  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根据药品治疗领域、药理作用、功能主治等进行分类,组织专家按类别评审。对同类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比较,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调入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种方式,在满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价格(费用)与药品目录内现有品种相当或较低的,可以通过常规方式纳入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应当通过谈判方式准入。

  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国家层面调整的对象仅限按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

  药品目录内原有的药品,如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应予调出;存在其他不符合医保用药要求和条件的,经相应评审程序后可以被调出。

  同步调整完善药品目录凡例、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等内容。在甲乙类别调整过程中,优先考虑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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