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办理方式调整 暂停现场开具
导语深圳要报废车辆的车主注意,报废证明办理方式有调整。
深圳《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办理方式调整
据深圳市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消息,为配合有关部门的机构改革调整,决定自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31日暂时停止现场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业务。
西丽办证大厅正常上班,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一律采取预收资料的办理方式。
请有需要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车主前往7号窗口预交资料。
调整后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办理方式和时间,以最新通知为准。
私人车辆报废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单位车辆报废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上公章1份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对话框回复“报废”,还可以在线预约车辆报废、查询预约排队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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