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哪些地方禁鸣喇叭?违反怎么处罚

导语2019年3月30日起深圳将继续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违反将处500元罚款。

  禁鸣喇叭时间、地点:

  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特殊车辆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只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不是执行紧急任务或交通畅通时不准使用

  违反处罚

  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处500元罚款

  施行时间

  自2019年3月30日至2019年9月30日施行

  通告原文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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