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非大学区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附房屋学位限制政策
导语学位如此紧张,家长朋友们看过来,龙华区费大学小一学位申请来了,如何申请?有什么条件?具体报名流程怎样?
据龙华区教育局发布龙华区非大学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学位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申请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
4、计生登记材料(截止时间:5.7)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如一方为深户则不需要)
3、儿童出生证。
4、住房材料
5、计生登记材料(截止时间:5.7)
6、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三、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四、港澳籍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
五、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申请学位。
部分材料说明
1、住房材料说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2、计生材料说明:家长需要在5月7日前,携带好材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五、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申请学位。
部分材料说明
1、住房材料说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2、计生材料说明:家长需要在5月7日前,携带好材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龙华非大学区积分入学办法
积分计算方式:
备注:
1.以上积分项积分不封顶。
2.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3.商品房及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房屋租赁信息、其他类住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房屋学位限制政策
龙华区2019年,全区小学继续实施学位锁定政策,小学锁定6年,初中锁定3年,锁定期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
只有在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情况下,一套住房能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其他情况均不能重复申请学位
申请流程
志愿填报与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
1、深圳户籍:
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一个志愿。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选择服从调剂且就读与免费资格合格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它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深户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它学校就读。
2、非深圳户籍:
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第二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全区范围内民办学校。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的非深户学生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但服从调剂的,第二志愿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满为止,依次类推。
二、录取规则
1、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学校录取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分流,原学位类型不变。
2、共享学区范围学校学位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原学位类型不变。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未申报或未递交初审材料;
(2)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
(3)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
招生范围
说明:
1.鹭湖外国语小学与龙华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共享学区范围,该学区范围家长还可以选报教科院附属小学或振能学校小学部。
2.清泉外国语小学学区范围2019年作为过渡期,家长还可以选择申请住址原所属学区范围学校的学位;2020年,待清泉外国语小学各项设备设施完善后,固定现公告的学区范围。
以上内容整理于龙华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