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2020年秋季中小学转学插班申请(2021参考)

导语2020年,宝安区依旧没有在网上公布插班信息,虽然即将过了今年插班申请时间,但为了2021年的家长别错过,所以有了下面这篇文章。

  2020年,宝安区没有公开发布2020年秋季学期插班申请通知,但是有对学校下发文件《宝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的通知》。

  所以,要申请宝安公办学校插班的,需要关注地段学校发布的通知。(一般都会贴在校门口公告栏,无学位也会通知)

  下面,综合多所学校2020年秋季插班公告,介绍下宝安区公办插班政策,供参考:

  一、受理时间

  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30日(学校上班时间)。

  二、受理对象

  1、学位特别紧张、班额已经超标的原则上只受理学生父母在学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深圳户籍学生的转学插班申请。

  2、班额低于规定标准的,可以受理深圳户籍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和宝安暂住户籍(即非深户)学生转学插班申请。

  三、申请插班学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

  1、深圳户籍儿童:

  (1) 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 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含等)证明;

  (3) 社保证明: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3、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房类住房材料(含特殊住房)申请转学插班的,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19年6月30日前。

  4、原就读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学籍卡(含深圳市学籍号)

  四、受理插班程序

  1.公告信息:

  学校将本校各年级拟接收的插班生名额、招生范围、申请时间、申请程序、申请条件、录取时间、咨询电话、上级部门投诉电话等有关信息在学校门口予以公告。不接收插班生的也须公告。公告须持续到2020年秋季开学后一个星期。

  2.受理申请(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30日的学校上班时间):

  学校接受家长咨询,有学位可接纳的则受理申请资料,对家长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予以初审。

  初审合格的,学校为拟接收的插班生在网上录入资料(将启用与学位房系统连接的新转学插班系统,网址另行告知)。

  无学位不能接纳的,做好解释工作。

  3.汇总报送(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10日):

  各学校汇总拟受理插班的学生名单,填写《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信息登记表》(另发),并加盖学校公章,送交学区教育办汇总。

  4.资料审核(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11日):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资料类别进行汇总,将电子数据送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审核。个别数据审核有误的,开展人工审核。

  5.公布名单(2020年7月17日):

  7月17日学校公布审核合格的插班生录取名单,接收插班生注册,注册时间学校自定。

  在秋季开学后十五日内完成转学手续。

  办理转学手续时,需提供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审核人签名、备注日期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供转学申请表、国家学籍卡。

  五、其他要求

  1.严格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接收插班生,严禁举行各类名目的招生考试,严禁与各种考试或比赛成绩挂钩。

  2.根据本校目前学位情况接受插班申请,但学生父母在学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深圳户籍学生的插班申请原则上必须受理。

  3.根据2020年秋季招生学区范围及接受申请对象插班申请,按照积分高低依次接收插班生。

  2020年秋季招生范围与往年有调整的,可按照同龄儿童入学当年招生范围申请插班。

  已经实行共享、分享学区的学校,按照本校招生范围接受转学申请,如本校转入年?平均班额达到55人,由学区教育办协调到共享、分享学区的学校或本学区其他学校。共享、分享学区的学校之间不允许转学。

  4.各公办学校拟接收的非深圳户籍插班生必须符合市政府人口管理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不得接收未经审核的学生,不得接收借读、挂读学生。

  六、其他说明

  (1)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房类住房材料(含特殊住房)申请2020年秋季学期转学插班的,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19年6月30日前。

  (2)自2020年春季学期起,申请转学插班的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必须是申请转学之日起往前推一年,例如2019年12月申请转学插班的,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18年12月31日之前。

  (3)联系电话

  宝安区教育局招生投诉电话:27752072

  延伸阅读:

  宝安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小一初一学位申请)

  宝安区中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新规实施 独生子女加分从90分调为2分

  宝安区2020年秋季民办学校转学插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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