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为中小学生减负 探索无作业日
导语《广东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重点在哪?快来看看吧。
据“广东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13日,广东省教育厅就《广东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多个方面对学校的编班、课程管理以及中小学生作业负担、作息时间、考试次数等作出具体限制。
招生:公民办同步,不得按成绩编班
义务教育阶段,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明确区域内外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学校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高中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统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同步开展招生,严禁“掐尖”。落实“指标到校”政策,完善自主招生,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教学:严禁超课标教学,不得安排各类“进校园” 活动
意见稿强调,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坚决查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
学校要与教师签订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承诺书,教师要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不做“刷题机器”。教师不得课后有偿辅导、有偿家教,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得要求学生或家长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
加强资料进校园检查审定,学生教辅用书的配备要坚持自愿购买的原则,严禁与图书营销者联手组织征订和摊派。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不得安排各类“进校园”活动。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屏幕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作业:高中生每天作业量不超2小时,探索无作业日
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除国家、省和市组织的学业抽测外,全年级、全校和全县(市、区)性的考试每学期小学累计不超过1次,初中累计不超过2次。普通高中要控制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次数。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分别不得超过 6 小时、7 小时和8小时,原则上小学上课(含早读)不早于8:00,初中不早于7:50,普通高中不早于 7:20。学校和家长要保障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 10 小时、9小时和 8小时。
教师不得采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学生中午休息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 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严禁教师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的家庭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鼓励各地开展每周无作业日等方面的探索。
政府监督: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师和班级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学校和教师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和班级进行排名。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全省性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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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示18项省级中小学生竞赛活动
8月14日,广东省教育厅公示了18项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除此之外的各类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不得冠以“广东省”等字样。 同时,此类活动的获奖结果只能视为荣誉,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名单如下:
目前,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5日。 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jjc7986@163.com。
2.来函请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1011(室)(邮编:510080)
电子邮件及来函请注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