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将放宽或取消限购 释放汽车行业消费潜力
导语好消息,8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中提到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放宽或取消对汽车购置的限制!
8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流通扩大消费。提出了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其中第十条及十七条提到:
十、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促进二手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允许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在本省(市)内交易流通。
十七、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
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放宽或取消对汽车购置的限制。有条件的地区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大力支持。今后,在汽车消费方面的潜力,有望被激发。同时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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