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

  关于预约通行

  (十八)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能否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19〕935号),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

  考虑到运输企业和货车车主对预约通行方式还需要逐步适应,对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设置了半年过渡期。在2020年6月30日前,这些运输车辆,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后符合条件的,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出台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的省份,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过渡期政策。过渡期结束后,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和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并预约通行的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十九)哪些ETC车辆,需要采用预约通行的方式享受车辆通行费优惠,为什么需要采用预约通行方式?

  答:安装ETC车载装置的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和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通行收费高速公路时,需要采用预约通行的方式享受车辆通行费优惠。取消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通过ETC门架系统实行分段计(收)费。由于门架系统只能识别ETC车辆的身份和车型,并不能识别ETC货车所装载的货物品种。因此,针对特定货物运输的优惠政策,必须通过预约通行方式,使收费系统提前获知货物信息,才能按相应的优惠费率计(收)费,确保符合条件的车辆顺利享受优惠政策。

  关于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以下简称集装箱运输车辆)预约通行的问题

  (二十)如何办理集装箱运输车辆专用ETC车载装置?

  答: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国任意一个ETC办理网点都可以办理集装箱运输专用ETC。办理时,除提供办理ETC所需的一般基础资料外,还需提供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范围需包含“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二十一)运输集装箱时如何进行预约通行操作?

  答: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分为个人预约和企业预约两种形式。个人用户使用手机,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中的“集优服务(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功能进行个人预约;运输企业用户通过电脑登录“集优服务”网站进行企业预约。用户根据提示进行注册登录,选择运输起止点(高速公路收费站)、拟通行的省份、集装箱基本信息等,进行预约通行,享受优惠政策。

  考虑到运输企业和货车车主对预约通行方式还需要逐步适应,出台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的省份,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过渡期政策。过渡期结束后,集装箱运输车辆统一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并进行预约通行的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二十二)预约通行后,集装箱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是否还需要停车查验?

  答:预约通行后,原则上高速公路出入口可不再对集装箱运输车辆进行停车查验,但驾驶人需要在出发前的货源地和运输结束后的目的地分别拍照,向系统上传带有车牌号和集装箱编号的照片,证明预约信息与实际运输一致,供系统核验。

  (二十三)预约信息与实际通行情况不符如何处理?

  答:预约信息与实际通行情况不符的,将无法享受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一个月内如连续三次出现预约信息与实际通行情况不符的,该车辆的预约资格将被冻结,将无法再享受全国的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被冻结的车辆可向对应的省份提出申请,经核验通过后,恢复预约资格。

  (二十四)如何享受不同省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优惠政策?

  答: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分别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中的“集优服务”功能和“集优服务”网站,向有集装箱优惠政策的省份提出申请,符合对应省份优惠政策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即可享受对应通行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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