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春运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标准一览

导语为保证春运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的即时性,蜀黍建议市民以电话和短信为春运交通违法行为主要举报方式,对于举报成功并属实的,深圳交警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为保证春运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的即时性,蜀黍建议市民以电话和短信为春运交通违法行为主要举报方式,对于举报成功并属实的,深圳交警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举报方法

  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标准:

  1、举报公路客运车辆严重超载,经查证属实构成刑事案件的,每宗奖励3000元;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查获超1人奖励50元,以此累计,最多不超过1000元。

  2、举报货运机动车车厢内违反规定载人,经查证属实的,每辆奖励500元。

  3、举报其他载客汽车超过额定乘员,经查证属实的,每辆奖励100元。

  4、举报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经查证属实的,每辆奖励500元。

  5、举报客运车辆(包括营运客车、旅游客车等)不按照标识指引、民警指挥接受安全检查,经查证属实的,每辆奖励100元。

  6、举报客运车辆逾期未年审的,经查实视情况每辆奖励200一2000元。

  7、对其他影响春运安全、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车辆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每辆奖励100一3000元。

  奖励发放方式

  1、举报人可以通过现金、银行转账等形式领取奖金,也可通过手机话费充值的形式发放奖励金。

  2、奖金发放在举报核实后30日内完成。

  3、举报人选择现金领奖,在奖金发放期间内未到交警部门指定地点领取奖励金的,视为自愿放弃。选择银行转账领奖的,因提供的账户信息错误造成转账失败且经补正后再次因信息错误致转账失败的,视为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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