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罗湖区3000万元消费券领取发放最新消息
导语3000万元用于发放消费券,每个月发放1000万元,市民在零售、餐饮、住宿等消费到一定额度时,在最终支付时,可以直接抵用现金。
2020深圳罗湖区3000万元消费券领取发放最新消息
总额5000万元的优惠
3000万元用于发放消费券,每个月发放1000万元,市民在零售、餐饮、住宿等消费到一定额度时,在最终支付时,可以直接抵用现金。
1000万元,专门用于促进汽车消费;每购一台小汽车,就送出购物卡1000元。
1000万元,用于加速度稳增长计划,奖励辖区企业尽快地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恢复得越快,获得的奖励越多。
消费券面向所有市民发放:
此次消费券面向所有市民发放,不限定人员区域,罗湖外的其他城区,甚至广州的市民来罗湖消费也可以使用。消费券还可以“折上折”,与商家折扣相叠加。而且,消费券投入力度视消费者参与热度而调整额度、进度。消费者参与度越高,消费券的力度越大。消费的金额越多,中奖的机会越大;由于抽奖的号码是累加的,越早来罗湖消费,中大奖的机会越大。
消费券类型
(一)零售消费券
1、面额20元,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使用;
2、面额100元,单笔消费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
在罗湖区内开通微信支付商户号的零售店(包括生鲜产品、日用品、服装服饰、家用电器、黄金珠宝、建材家装家居、电影院、书店、体育健身及其他等各类零售店,不包括汽车经销店),到店使用微信支付时可使用。
(二)住宿餐饮消费券
1、面额40元,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使用;
2、面额100元,单笔消费400元以上(含400元)使用;
在罗湖区内开通微信支付商户号的酒店、餐饮店,到店使用微信支付时可使用。
(三)奖励消费券面值30元,单笔消费150元以上(含150元)使用。
在罗湖区内开通微信支付商户号的零售店(不包括汽车经销店)、酒店、餐饮店,到店使用微信支付时可使用。
发券方式
(一)报名摇号抽券在报名期间内(2020年3月31日9时-2020年6月23日24时),消费者在微信搜索或以其他方式,进入消费券发行页面,点击参与摇号抽取消费券。一次报名,活动期间有效。2020年4月1日-2020年6月24日期间,每周三上午10时摇号发券。中券者每次可随机获得一张消费券,并收到“微信支付”的通知信息,消费券自动进入微信“卡包”。主办方可根据报名参与人数和消费券使用情况,调整发券时间和频次。
(二)消费满额送券消费者报名参与本次活动后,使用微信支付,在罗湖区内开通微信商户号的各零售店、酒店、餐饮店(不包括汽车经销店),单笔消费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有机会随机获得一张“奖励消费券”。该奖励消费券,在消费者完成该笔消费的下一个周三,随摇号发券一起派发(如摇号发券时间调整,则随之调整)。获得送券者将收到“微信支付”的通知信息,消费券自动进入微信“卡包”。奖励消费券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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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在线获取消费券领取入口+流程、9月及10月消费券发放消息(持续更新)、使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