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流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包含哪些措施?

导语2020年3月20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发布通知,为切实做好广东省物流配送行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组织编写了《广东省物流行业恢复服务秩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广东省物流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包含哪些措施?

  出现疫情前防控措施:

  (一)成立防控专项工作组。

  (二)做好恢复服务秩序相关工作。

  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管理要求;做好恢复服务秩序前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对返粤员工实行分类管理。

  (三)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

  (四)员工健康监测与报告。

  (五)做好客户健康宣传与日常排查。

  (六)运输途中卫生管理。

  (七)减少聚集性活动。

  (八)从业人员卫生管理。

  科学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减少直接接触,鼓励无接触配送;员工工作服消毒。

  (九)公共场所内的卫生要求。

  场所通风消毒;垃圾收集处理;环境表面清洁;卫生间,加强空气流通,确保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效果等。

  出现疫情后防控措施:

  (一)出现散发病例。

  出现散发病例后,单位进入特别防护阶段,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搜索与管理,并做好终末消毒,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2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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