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新增1万粤B车牌申请条件一览

导语本次配置的1万个指标,适当放宽《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个人申请条件中“居住在本市”的情形,持有深圳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个人,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以进行申请。

  2020深圳新增1万粤B车牌申请条件:

  本次配置的1万个指标,适当放宽《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个人申请条件中“居住在本市”的情形,持有深圳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的个人,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以进行申请。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的个人申请条件不变。

  即以下深圳个人车牌申请条件不变:

  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但下列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的。

  2.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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