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个体工商户水费优惠措施(时间+对象+材料)

导语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继续实施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用水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在2020年2月至3月对全市工商企业客户实行水价优惠的基础上,2020年4月至6月继续对全市个体工商户实行水价优惠。快来看看优惠详情吧!

  1、优惠对象

  全市缴费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水费的个体工商户

  2、优惠用水期

  2020年4月至6月用水(以抄表数为准)

  3、优惠措施

  (一)用水价格按我市现行自来水价格优惠10%

  (二)对欠费用户不采取停水措施,并免收欠费违约金

  本次水价优惠采取“先申报、后优惠“的方式实施,供水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客户和非供水企业抄表收费客户的申报程序有区别哟!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营业厅或客服热线进行水价优惠申报。

  申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深圳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经营者身份证

  -优惠用水期水费发票

  -与经营者同名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仅申报水费优惠返还的客户需提供)

  注:非供水企业直接抄表收费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物业管理单位开具的水费发票,发票应注明用水时段、抄表行度、用水量、单价和总价,否则需另附物业管理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相关信息凭证。

  (一)供水企业直接抄表收费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流程

  提交水价优惠申报材料,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如在供水企业对其优惠用水期水费计费前完成申报并审核通过的,则由供水企业在计费时直接给予相应的水价优惠;如在申报前供水企业已计费的,则已计费水费由个体工商户先交费,再申报将应优惠的金额退还至与个体工商户同名的收款银行账户。)

  (二)非供水企业直接抄表收费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流程

  按时足额缴纳优惠用水期的水费,提交水价优惠申报材料,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个体工商户可逐月申报,也可以在优惠用水期水费全部交清后一次性申报。审核通过后,应优惠的金额将于次月15日前退换至个体商户申报的同名收款银行账户。)

  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报?

  预计5月底将开放微信公众号申报功能,请关注“深圳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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