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横岗街道振业城第一幼儿园2020秋季招生公告

导语横岗街道振业城第一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由民办园转型而成,属于市一级、小区配套幼儿园。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根据园所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振业城第一幼儿园创办于2014年4月,深圳市市一级公办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12440307MB2D341938。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振业城六、七期,幼儿园占地面积3200平米,建筑面积2405 平米,现设有10个教学班,2020秋季学期计划招收70名幼儿。

  二、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满三周岁的适龄儿童。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满四周岁的适龄儿童。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满五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 招生范围

  按就近原则,本园优先录取振业上观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向红棉社区适龄儿童居住地由近及远招生。

  四、 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6月13日—6月26日

  线上报名:6月13日起线上填写幼儿预报名表:https://www.wjx.top/m/80923073.aspx

  现场报名的家长请关注幼儿园门口张贴的报名信息(所填写项目需详细且真实并自行核对宝宝的每一项信息)。

  以上两种方式选取一种无需重复,两种方式提交时间截止均为6月26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申请。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6月27日—7月5日进行(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预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儿童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1.持有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持有家庭居住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或小区)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深圳市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验原件,收A4复印件,请在查验当天按顺序排列好。

  (三) 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招生分类排序的录取方式,2020年7月10日前将在幼儿园宣传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家长,请家长及时回复。

  生源分类顺序如下:

  第一类:招生地段户籍,招生地段祖屋、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二类:龙岗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四类:招生地段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有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的住宅类住房(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招生地段租房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产权份额大于50%的招生地段商品房。

  第五类:非深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六类: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七类: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八类: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温馨提示

  (一)自2020年秋季起,龙岗区范围内小区配套公办园全部实行学位锁定制度。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孩子被公办园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班”开始使用锁定时间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大班毕业。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园。

  (二)请家长认真阅读我园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备齐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三)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四)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公办幼儿园无校车接送服务。如通知录取幼儿,需到指定银行缴学费,并在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入园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五)新生入园时,请家长带领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体检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学费回执单,办理入园手续。

  (六)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

  保教费:966元/月(根据深发改[2015]26号文件相关规定)。

  伙食费:2020年秋季按龙岗公办幼儿园备案收费标准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0755-86289633

  0755-86289622-819

  戴老师、陈老师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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