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区别
导语深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有哪些?快来看看吧!
制度覆盖的人员范围不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群主要为:
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本市户籍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个人缴费人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群主要为: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
缴费方式不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按月缴费。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每月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本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人员每月自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参保人本人按年缴费。
缴费标准不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设有上限、下限,其中,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基数下限为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单位参保的职工以其本人上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工资总额超过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工资总额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人员在上限、下限之间自行确定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1% :
在单位参保的职工本人缴纳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
用人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13%,计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个人缴费人员缴纳缴费基数的21%:
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3%计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对按时缴费的参保人,政府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加以补贴。
此外,对于参加本市居保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选择按每年180元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政府全额代缴;选择按每年240元以上标准缴费的,除由政府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代缴外的其他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政府缴费补贴按实际缴费(含代缴)档次的标准执行。
养老金项目及标准不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包括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以及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成正相关关系,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相关计发标准上一期人社君已为大家介绍,这里不再赘述啦。
两种制度衔接
对于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参保人,不能同时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
根据规定,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其可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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