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疑问解答

导语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一个记分周期未扣分需要学习?

  A、B类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未扣分,却收到驾驶人审验短信,还需要参加审验教育学习?

  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系统会自动审验并发送短信提醒,驾驶人无需再参加审验教育学习。

  哪些人需要参加审验学习?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到12分的;

  校车驾驶人;

  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只能到驾驶证核发地学习?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条第四款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

  注意:机动车驾驶证处于期满换证、增驾的或校车驾驶人,都需在核发地参加审验教育。

  目前,审验教育已开通网络教育、现场教育两种学习模式。

  网络教育

  属于以下情形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教育网络学习 :

  一个记分周期达到1分至8分(包含8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异地驾驶人适用网络及现场学习

  现场教育

  属于以下情形的驾驶人,必须参加现场审验教育:

  一个记分周期达到9分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校车驾驶人;

  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

  1.申请参加现场教育时,请选择就近现场教育地点,并根据场次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现场教育;

  2.若因故无法按时参加现场教育的,可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gd.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提前一天在线申请【审验现场教育暂停申请】。暂停成功后可立即重新预约教育,也可事后预约。

  学习完就算完成审验?

  完成审验教育后,需办理驾驶人审验业务。业务办结,驾驶证信息审验日期更新才算完成整个审验。

  选择教育方式时,记得勾选“完成教育自动办理审验业务”;如未勾选的,请在学习结束后找到驾驶证业务点击“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完成审验业务。

  

  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时,请确保自己的驾驶证涉及违法、交通事故等已处理,否则将导致驾驶证审验业务受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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