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积分入学办法社保加分规则(项目+分值)

导语2020年起宝安区积分入学办法全面调整,取消了先类别后积分的录取规则,而是实行纯积分,也就是说各种加分的重要性更甚从前。在此,黑喵给大家整理了宝安区的社保积分办法,具体详见正文。

  宝安区积分入学办法社保加分规则

  PS:仅非深户籍有社保加分,深户是按居住时间加分

  社保时间加分:

  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积分。加分不封顶。(社保时间截止计算时间为学位申请当年4月30日)

  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

  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延伸阅读:

  宝安区2021年学位申请租赁时间要求(办理时间+有效期)

  宝安区中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新规实施 独生子女加分从90分调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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