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深圳噪音扰民处罚标准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用高音喇叭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单位2万元罚款、个人1000元罚款;室内乐器、家电、文体活动噪声严重扰民的,责令改正、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个人500元罚款……更多说明见正文。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噪音处罚标准
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罚(工业、施工、商业娱乐噪声)
第七十七条(设施、申报、公示、检查类违法)
| 违法情形 | 处罚 |
|---|---|
| 未按规定配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 责令改正,3万元;情节严重 5 万元 |
| 拒报、谎报、未按时申报噪声设备信息 |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3万元 |
| 建设单位未监督施工现场噪声防治 | 责令改正,3万元;情节严重 5 万元 |
| 施工单位未安装、使用噪声防治 / 监测设备 | 责令改正,3万元;情节严重 5 万元 |
| 噪声敏感区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 | 责令改正,3万元;情节严重 5 万元 |
| 取得夜间 / 中午施工许可,但未提前向周边公示 |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2万元 |
| 施工现场未公布施工信息、未设置投诉接待场所 |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2万元 |
| 噪声防治设施闲置;擅自拆除、损毁防治设施 | 闲置:责令改正3万元;拆除损毁:责令改正5 万元 |
第七十八条(噪声超标、违规施工)
| 违法情形 | 处罚 |
|---|---|
| 工业噪声超标排放 | 责令改正,3万元 |
| 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放 | 责令改正,3万元 |
| 城市建成区中午、夜间违法进行产生噪声施工作业 | 责令改正,3万元 |
| 未取得中午 / 夜间作业证明、或不按证明要求施工 | 责令改正,3万元 |
| 商业、营业娱乐场所设备噪声超标 | 责令改正,3万元 |
| 商业、娱乐活动用喇叭音响严重干扰他人生活 | 责令改正,2万元 |
一年内同一违法行为(夜间中午施工、无证夜间施工、商业音响扰民)达 3 次及以上,自第 3 次起每次罚 5 万元。
其他生态环境部门处罚
1.拒绝、阻挠现场检查或弄虚作假:责令改正;拒不改正3万元。
2.拒不按要求暂停 / 限时使用噪声设备:3万元;一年 3 次以上,第 3 次起每次 5 万元。
3.高考、中考、大型活动等特殊时期违反噪声管控:单位3万元,情节严重 5 万元;个人1000 元。
二、公安部门处罚(社会生活噪声:家庭、装修、广场、宠物、机动车喇叭警报器等)
第八十一条
| 违法情形 | 处罚 |
|---|---|
|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用高音喇叭(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康复疗养、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的区域) |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单位 2万元,个人 1000 元 |
| 室内乐器、家电、文体活动噪声严重扰民 | 责令改正、警告;拒不改正个人 500 元 |
| 居民楼内违规时段装修产生噪声(休息日全天、工作日中午 12‑14 点、18 点‑次日 8 点装修) | 责令改正、警告;拒不改正3000 元 |
| 小区供水、电梯、空调、冷却塔等公用设施噪声扰民拒不治理 | 拒不改正:单位 3万元,个人 500 元 |
| 宠物经营、家庭养宠噪声严重扰民 | 责令改正、警告;拒不改正:单位 1 万元,个人 500 元 |
“严重干扰他人生活”:邻近两户以上居民证实或有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噪声干扰正常生活。
机动车噪声(公安交管)
改装、拆除机动车消声器:责令改正,1000 元。
违规鸣喇叭、违法安装使用警报器、不遵守货车限行通行:按交管法规处罚。
三、其他部门处罚
房地产开发商不公示住宅隔声、噪声风险信息(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责令限期改正,5 万元;逾期不改可暂停销售。
四、关键时间定义
中午:12 时至 14 时;夜间:23 时至次日 7 时。
居民楼禁止装修时段: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工作日中午 12‑14 时、18 时至次日 8 时,禁止产生噪声的装修。
城市建成区原则中午、夜间禁止建筑施工;经生态环境局审批取得《中午或者夜间作业证明》除外,取得后需提前 24 小时公告周边居民。
*政策来源: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https://www.sz.gov.cn/zfgb/2019/gb1094/content/mpost_4991085.html
*声明:本内容为条文整理,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处罚判定依据,具体以法规原文及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噪音】可获取深圳噪音扰民投诉电话、噪音扰民处罚标准、噪音扰民时间标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