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区哪些电动车不受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导语2020年12月15日,深圳交警发布龙华区电动车禁止行驶措施最新消息,对龙华区电动车禁止行驶时间和范围作出规定。但部分行业所使用电动车不受禁止行驶措施的限制。

  哪些电动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除高速、快速路外,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具体行业范围包括:

  1)医疗卫生;

  2)邮政、快递、报刊投递;

  3)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

  4)环卫清洁;

  5)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

  6)农贸(农批)市场商户销售和配送货物。

  》》》拓展阅读

  | 电动车通行规则

  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规定;

  2)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龙华区上路行驶。

  | 禁止行驶时间

  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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