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跨境货车司机疫情防控违规处罚(违规行为+处罚措施)

导语深圳跨境货车司机若在疫情防控期间,未按相关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等要求执行防疫,将按规定并视情节严重性给予处罚。

  深圳跨境货车司机疫情防控违规处置规定

  适用对象

  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粤港跨境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粤商务陆函〔2020〕3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粤港跨境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商务陆函〔2020〕326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粤港跨境货车司机疫情防控管理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粤商务陆函〔2020〕436号)等规定的跨境货车司机。

  违规处置行为

  一、去错地

  1)如果您未在指定接驳点、作业点、驿站进行接驳、作业和住宿,该行为视为违规;

  2)如果您在货车接驳点、货物作业点、指定住宿酒店和沿途指定服务区之外的地点擅自下车逗留休息、购物或餐饮,该行为视为违规;

  3)如果您违规进入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该行为视为违规。

  二、做错事

  1)如果您在进行接驳、作业、住宿时,未按时、准确、如实申报信息,该行为视为违规;

  2)如果您在进行接驳、作业、住宿时,未全程佩戴好口罩,该行为视为违规;

  3)当您在驾驶跨境货车进入接驳点、收费站、加油站、维修厂时,未扫描场地内设置的粤康码和要素报备二维码,该行为视为违规;

  4)如果您不配合各地疾控部门开展流调,未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该行为视为违规;

  5)如果您不配合各地疾控部门开展流调,未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该行为视为违规;(5)如果您驾驶的跨境货车入境后卫星定位装置(GPS)不上线,该行为视为违规;

  6)如果您驾驶的跨境货车已安装ETC装置但仍然使用现金方式结算,该行为视为违规;

  7)如果您驾驶其他社会车辆进入深圳,该行为视为违规。

  三、乱陪人

  1)在深从事跨境运输活动期间,如果您组织或参加2人以上聚餐、聚集性活动,该行为视为违规;

  2)在深从事跨境运输活动期间,如果您利用车辆搭载其他任何人员的,该行为视为违规。

  违规处置措施

  1)如果您未遵守上述规定及违反其他防疫规定,经排查核实:停止其入境豁免隔离资格30天;严重违规的,移出入境豁免人员名单。

  2)若您不遵守内地防疫管理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由公安部门暂停您的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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