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新国标机动车检验项目有哪些调整
导语GB38900-2020自2021年1月1日实施后,将代替现行的GB21861-2014,GB18565-2016。检验项目新增空气质量要求、外廓尺寸要求等。
2021深圳新国标机动车检验项目调整详情
1)将“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表”细化拆分成“注册登记安检验项目表”和“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表”2张表;
2)根据GB7258-2017增加“制动间隙自动调整装置”、“驾驶区隔离设施”、“汽车乘员反光背心”、“前下部防护”等检验项目;
3)取消“动力性”、“燃油经济性”、“挂车驻车制动”、“前照灯远/近光垂直偏移”、 “车速表示值误差”、“在用车轴距”等检验项目(非必要不强制);
4)豁免部分特殊车型驻车制动、加载制动等检验项目。
划重点:新增检验标准
1)新增“空车质量”要求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2015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的空车质量与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记载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应满足:
注意:
空车质量检验要求,将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9个月开始实施,也就是2021年9 月1日!
2)调整“外廓尺寸”要求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机动车外廓尺寸实测值不应超出GB7258、GB1589规定的限值,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记载的数值相比,误差应满足: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重中型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重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重中型挂车外廓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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