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新国标机动车检验空气质量要求什么时候实施
导语GB38900-2020自2021年1月1日实施后,将代替现行的GB21861-2014,GB18565-2016。新国标颁布后将新增“空气质量”要求检验项目。
回答:空车质量检验要求,将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9个月开始实施,也就是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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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空气质量”要求检验详情: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2015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的空车质量与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记载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应满足:
1)重中型货车
不超过±10%或±500kg
2)轻微型货车
不超过±10%或±200kg
3)轻型货车
空气质量应小于45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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