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1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报考指南

导语2021年广东省开展高职自主招生(含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院校共56所,专业具体报考要求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2021年广东省开展高职自主招生(含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院校共56所,专业具体报考要求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应根据招生类型以及考核方式、生源情况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招生培养工作方案,根据生源类型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录取前,实际报考人数较多、生源质量较好的招生类型,经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可适当调整其他招生类型计划用于该招生类型;实际报考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院校可向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质量好的招生类型使用,或调整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中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1.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确认报名资格的考生。

  2.参加了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且3门科目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含加分)不低于100分。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1.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确认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

  2.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应符合报考院校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三、考核方式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招收普通高中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重要参考。“文化素质”采用学考成绩(满分值为450分)。职业技能考核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可采用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以下简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体育、艺术类专业如采用省术科统考成绩,需将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方式,也可以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以下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二)招收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占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招生院校应按专业类或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4月28日至5月1日,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1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com.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学考+校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面向中职考生)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五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拟报考院校咨询并明确。经招生院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附件3。

  高校在校生、2021年被春季高考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一)报考“学考+网测”考核方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后预约“网测”时间,按照预约时间选择最多2个专业大类职业适应性测试视频进行网上观看及测试。同一个视频最多可进行2次观看及测试,测试系统保留考生最好成绩。完成“网测”后,考生根据取得的成绩选择与网测专业大类视频相匹配的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学考+网测”考核方式设2个院校志愿。考生根据报考院校的规定可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二)除“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外,其他考核方式设1所院校志愿。考生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报考院校规定可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

  五、招生录取

  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实行顺序志愿,先将第一志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录检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再将第二志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其他考核方式的,一次性提供给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计划及生源情况自主划定。招生院校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注重考生基本素质,不得为完成计划降低录取标准。原则上,拟录取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学考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其中普通高中生“网测”成绩不得低于“网测”满分值的60%。

  通过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通过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招生院校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转专业工作,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

  2.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录取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允许转专业的特殊情形由高职院校根据有关要求单独制定文件规定并提前公布。

  3.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已录取的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因入伍、生病等原因经学校批准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如该专业点仍在开展试点,可转入相应年份试点专业点学习;如该专业点没有开展试点,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可按学校规定转入有关高校该专业普通班或其他专业学习。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各试点高职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六、免试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省的有关精神,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经招生院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具体办法、条件及要求,由招生院校根据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具体详见招生院校招生网站。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免试录取考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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