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岗区学位申请政策公众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公布

导语还记得之前龙岗区发布的新学校学区划分以及公办志愿填报试点大学区吧,现在教育局已公布了公众意见以及官方采纳情况,具体详见正文。

  2021年5月21日,龙岗区教育局发布了公告,公示了此前《2021年积分入学制度优化及新建、改扩建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具体说明。

  其中比较多都受关注,比如说:

  社保加分按养老、医疗同时缴交月份积分拆迁户不查实际居住,大学区的划分较之前有所变化……

  官方公告原文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积分入学制度优化及新建、改扩建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

  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龙岗区教育局向社会发布了《2021年积分入学制度优化及新建、改扩建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并公开征集意见。前期,部分咨询类问题已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了回复。

  经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现对群众关注比较集中的事项回复如下:

  1、因疫情影响,香港、澳门户籍学生暂无法返回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希望暂缓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建议。

  处理意见:采纳

  具体说明: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回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补充提交。同时,2021年,香港、澳门籍学生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时,仍应提供出生证明、社保、居住证、居住材料等相关资料。

  2、关于社保加分按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建议。

  处理意见:采纳

  具体说明:申请龙岗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学生为非深户籍的,可享受社保加分。

  2021年,社保加分的计算将以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为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05分。

  3、城市更新拆迁户申请原居住地学校不核查实际居住的建议。

  处理意见:采纳

  具体说明:目前,我区正逐步加大学位申请实际居住的核查力度,城市更新拆迁户使用被拆迁的房屋(住宅类)资料申请学位的,若能提供城市更新拆迁的证明材料和被拆迁房屋所在社区工作站(原村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依实际情况不核查实际居住情况。

  4、建议按照2016年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之前的老街道作为一个志愿填报区域(坂田、布吉-吉华、南湾、平湖、横岗-园山、龙城、龙岗-宝龙、坪地),第一个公办志愿之外的其他公办志愿可从本志愿填报区域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处理意见:采纳

  具体说明:2012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实行积分入学制度,各校的学区基本限定在本街道以内。

  2016年,由于我区街道行政区划的调整,原有的8个街道拆分为现有的11个街道,拆分后的横岗与园山、龙岗与宝龙、布吉与吉华仍存在较普遍的学区交叉情况,且由同一个教育办进行管理。

  本着“审慎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拟采纳建议,第一个公办学校志愿之外的其他公办学校志愿可从所属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进行选择填报。

  5、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学校片区部分小区关于就近入学的建议。

  处理意见:采纳

  具体说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学校福安、龙飞两校区实行总校长负责制,实施一体化办学,即一体化配置师资、一体化开展教学(教师可在两校区交叉任教)、一体化日常管理。两校区实行统一招生,视报名情况灵活调整两校区的小一、初一开班数量,保障片区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在第一志愿所选校区入读的需求。同时,由于在建的龙飞校区一期设计方案调整影响了工期,为确保工程质量及符合环保要求,今年报读龙飞校区的适龄儿童,第一学期(秋季)在福安校区就读,第二学期(春季)开始到龙飞校区就读。

  6、工业用地性质的工厂宿舍用于申请学位的建议。

  处理意见:不予采纳

  具体说明: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龙岗区义务教育积分入学政策,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所在土地性质需是住宅用途,工业用地性质的工厂宿舍不符合此项规定。

  7、关于使用2019年5月之前办理的有效《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申请学位的建议。

  处理意见:采纳

  具体说明:租赁管理部门已于2019年5月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对于报名时仍处于有效期内且满足2021年招生指南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可用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龙岗】可获学位申请政策、报名入口、学区范围、学位锁定、积分自测及分数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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