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期深圳高校开学准备工作疫情防控安排

导语深圳高校要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在秋季开学返校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引导师生员工减少外出与聚集,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所有从外省返深师生员工,抵深后48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一、开学前工作措施

  各学校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压实责任,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秋季学期学生返校三条硬性标准:“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周密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高校的疫情防控与学生返校工作,查漏补缺,加强整改。开学前一周,各区专班要严格对照教育部三条标准,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评估辖区内高校是否具备开学条件。市专班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高校进行检查。

  (二)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防控工作经验,按照“四精准”“六分”“一独立”要求,细化师生员工分期分批返校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统筹考虑学生返校、教育教学安排、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等工作,做到疫情防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开学前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组织本校相关人员并协调所在区医疗、疾控部门等相关任务单位参与,并报所在区工作专班备案。

  (三)完善学校防控网络。织密织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防控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密切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管理。严把食堂食品采购关,暂不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加强疫情防控信息报送,确保迅速准确处置突发情况。

  (四)加强健康监测。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在秋季开学返校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引导师生员工减少外出与聚集,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所有从外省返深师生员工,抵深后48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规定申报。暑假期间,非必要不得组织省外研学、交流、培训活动。当前至开学时,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到低风险后或按防控要求健康管理后返校。

  (五)加强重点群体管理。开学返校14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健康监测和管理。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官网实时通报为准)来(返)深人员,应当按规定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以自离开高风险地区起算)。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深人员,应当按规定进行14天居家隔离(以自离开中风险地区起算)。各校应指定专人将重点人员信息推送给市、区工作专班掌握跟进,精准施策,确保万无一失。做好涉疫师生的关心关注和心理疏导。

  (六)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开学前14天,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合格并持有健康绿码方能返校,切实做到“风险不进校”;不符合条件者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密切关注新生健康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14天健康监测和健康申报工作。

  (七)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各学校要继续做好师生员工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尤其关注新生和新入职员工接种情况,做到应接尽接,筑牢校园免疫屏障。

  (八)保障校园安全。假期校园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校内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校内应急值班、居住人员和出入人员的管理。严格实施人员入校体温检测,做好实名登记、追踪、报告工作。加大校园巡查和校内空置房等场所和重要设施、重要区域的监管力度,开展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行动。开学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对消防、用水、食品、实验室、建筑及设施设备等进行深入细致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加强实验室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

  (九)开展校园卫生整治。各学校应提前备齐防控物资,做好学校测温设备、隔离观察室等维护检查工作;按要求做好饮水设施、洗手设施、隔离室的改造与消杀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宿舍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工作;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校园食堂检查、食材配送和食品安全管理,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正确保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类消毒剂,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开学前,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诺如病毒排查。

  (十)开学前一周,各区工作专班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对于准备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

  二、开学后工作措施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双促进”,以最严格标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教学正常化。

  (一)严格日常管理。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开展经常性防疫培训、检查排查,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根据校园情况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以校区、专业、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原则上不组织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要,应依据所在区疫情防控部门意见决定。

  (三)严格进出校登记制度。把好校门关,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学校要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

  (四)加强就餐和食堂管理。采取错峰就餐、隔座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建立就餐、消毒等食品卫生管理台账。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餐余垃圾及时清理和收集。

  (五)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实施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

  (六)加强工作人员防护。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工作服。

  (七)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员工落实个人卫生责任,防范、降低多重传染病流行叠加风险。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入学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家长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主动接种流感等疫苗。关注学生心理,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三、应急处置

  (一)学校所在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当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落实“四早”机制,快速、科学、稳妥开展发热病例处置工作,精准区分常见病、一般性传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与信息发布程序,常见病病例不公布,一般传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关部门登记公布,新冠肺炎病例按要求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公布。

  (三)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学校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由指定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指导就诊。未设置校医院(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前往社区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相应处置。

  (四)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场所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五)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患病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前需提供医疗单位相关证明。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本通知各项要求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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