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深圳不予不理情形
导语机动车驾驶证中的姓名与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显示不相符;机动车驾驶证上显示的出生年月日与居民身份证上显示的出生年月日不相符;驾驶证有效期已超过一年等情形,深圳车管所将不予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
异地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深圳不予不理情形
(1)机动车驾驶证中的姓名与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显示不相符;
(2)机动车驾驶证上显示的出生年月日与居民身份证上显示的出生年月日不相符;
(3)机动车驾驶证与系统中登记的内容不符;
(4)驾驶证有效期已超过一年的;
(5)驾驶证处于违法未处理、超分、注销可恢复、逾期未审验等非正常状态;
(6)所持驾驶证为各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除外);
(7)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显示其初领日期时不满18周岁的;
以上第(1)、(2)、(3)、(7)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进行变更、更正后再办理转入;第(4)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恢复驾驶资格后再办理转入;第(5)类情况需回到发证机关处理恢复正常后再办理转入;第(6)类情况需先将驾驶证办理转入到该省内的市一级地区后,方可再转入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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