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航空退票手续费+改签新规定

导语如果您是在2017年11月1日(含)以后通过深航官网、95361呼叫中心、深航手机客户端、深航官方微信等购买的深航机票,乘机日日期在2017年11月1日(含)以后执行《散客客票退改签规则》。

   一、公布舱位的退票、客票改期与签转规定

舱位等级

舱位折扣

客票使用条件

客票有效期

改期费(每次)

退票费

自愿签转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航班起飞前2小时(含)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F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免费

免费

5%

10%

允许

除票价另有规定外,客票有效期自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从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运输有效。

C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G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免费

免费

5%

10%

Y

100%

B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免费

免费

10%

20%

不允许

M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M1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U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H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10%

20%

20%

30%

Q

销售系?查询为准

Q1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V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V1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W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30%

50%

50%

不允许

S

45%-49%

E

40%-44%

  温馨提示:

  1、儿童退票、改期按以上订座舱位规定收取变更费、退票费,如儿童订座舱位为特殊运价则按特价舱位规定收取变更费、退票费;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免收变更费、退票费。

  2、免费改期仅允许改期至同舱位同折扣;如果改期至同舱位不同折扣,新旧客票差价多不退少补;公布运价舱位不允许变更至自定义舱位,如果改期时没有同等舱位开放,需升舱至高折扣舱位,收取实际舱位票价差额同时收取改期费。

  3、高舱位改低舱位(变更子舱位)、降低舱位等级(降舱),按自愿退票处理;同等舱位较高票价变更到较低票价,票价差额不退并收取相应改期费。

  4、客票办理改期后,如需再次改期按照最新客票舱位改期规定执行,退票按照首次购买客票的舱位收取退票手续费。

  5、多程客票(如往返程、缺口程或中转联程客票)必须按航段顺序使用,在前一段未使用,后段已使用的情况下,前段只能按自愿退票处理,不允许对前段改期。

  6、客票有效期:除特种票价外的客票,如果客 票部分未使用,客票有效期自首段旅行开始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则自填开客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种票价客票的有效期,按照承运人规定的有效期计 算。超出客票有效期的客票深航不再受理退票申请,机票款、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及保险均不再退还,请在客票有效期内提交退票。

  7、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的退款: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不参与退票手续费率的计算,在客票有效期内均可全额退还,超出客票有效期不再退还。

  二、深航自定义舱位的退票、客票改期与签转规定

自定义产品

改期规定

退票规定

签转规定

头等/虚拟公务折扣舱位

随定随售(含提前订票)产品

免费改期

航班起飞前两小时(含)之前收取5%退票费;航班起飞前两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收取10%退票费。

不得自愿签转

往返程套票

免费改期

客票完全未使用,航班起飞前两小时(含)之前,收取5%退票费;航班起飞前两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收取10%退票费。

客票已部分使用,扣除已使用航段对应舱位的单程运价和收取未使用航段单程运价10%的退票费,退回剩余票款。

5折以上特殊运价

提前购票产品

航班起飞前两小时(含)之前收取10%改期费;航班起飞前两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收取20%改期费。

航班起飞前两小时(含)之前收取20%退票费;航班起飞前两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收取30%退票费。

不得自愿签转

随定随售产品

往返程套票

航班起飞前两小时(含)之前收取10%改期费;航班起飞前两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收取20%改期费。

不允许单程退票,两段均未使用方可退票。退票航班起飞前两小时(含)之前收取20%退票费;航班起飞前两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收取30%退票费。

4折(含)-5折(含)特殊运价

提前购票产品

航班起飞前两小时(含)之前收取30%改期费;航班起飞前两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收取50%改期费。

航班起飞前两小时(含)之前收取50%退票费;航班起飞前两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不允许退票。

不得自愿签转

随定随售产品

往返程套票

航班起飞前两小时(含)之前收取30%改期费;航班起飞前两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收取50%改期费。

不允许单程退票,两段均未使用并且在航班起飞前两小时(含)之前收取50%退票费;航班起飞前两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不允许退票。

4折以下

提前购票产品

允许自愿变更,但必须升舱至公布运价舱位,票价差额多不退少补,同时收取80%改期费。

不得自愿退票。

不得自愿签转

随定随售产品

往返程套票

中转联程舱位

1、T+T的中转产品
(1)必须两段同时改期,不得单段改期,但允许单段更改为当日其他航班。
(2)在有同等折扣中转舱位的情况下,每次改期收取票面价格20%的改期费。
(3)若无T+T中转舱位开放,旅客仍要求变更,则按照旅客自愿退票处理。 2、T+多等级的产品
(1)必须两段同时改期,不得单段改期,但允许单段更改为当日其他航班。
(2)T+多等级产品在改期时,若两段舱位同时开放,则按照多等级正常舱位变更规定进行操作。
(3)T+多等级产品变更时,若没有同时开放两段舱位,则需按照中转联程和多等级的舱位顺序进行升舱变更(递增的舱位使用NFD查询),改期费按照多等级正常舱位变更规定进行操作。
(4)若变更当天中转舱位均未开放,旅客仍要求变更,则按照旅客自愿退票处理。

1、自愿退票必须全程退票,不得分段退票。
2、T+T的中转产品,退票收取票面价格50%的手续费。
3、T+多等级的产品按照多等级正常舱位相关退票规定进行操作。

不得自愿签转

  注:

  1、同等舱位同等折扣客票改期,按照规定收取改期费。

  2、同等舱位不同折扣客票改期或不同舱位之间改期时,高折扣舱位改低折扣舱位,票价差额不退并收取相应改期费;低折扣舱位改高折扣舱位,票价差额与改期费同时收取。

  3、自定义舱位改期至公布运价舱位(用FD或NFD在销售系统中查询),票价差额与改期费同时收取。

  4、自定义舱位改期费、退票费按票面价格计算收取。

  三、非自愿退改签规定

  1、非自愿变更或签转客票

  因深航原因(因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输服务、机组人员)或者非深航原因(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及旅客等)造成航班延误、取消或不能提供原订座位,深航为旅客安排有可利用座位的后续航班。

  2、由于深航自身或不可抗力 因素(包括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等因素)导致深航航班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按照班期时刻离站、旅客生病或死亡导致旅客不能按客票列明时间乘机。则退票按下列规定办理:

  (1)非自愿退票,可在原购票地,航班始发地、经停地、终止旅行地的深航售票处或引起非自愿退票发生地的深航地面服务代理人 处办理。

  (2)旅客非自愿退票,在航班始发站提出,退还全部票款;在经停地(备降站)提出,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即:经停地至您所持客票上目的地的正常票价乘以您原购票折扣得出的金额),但不得超过原付票款金额。均不收取退票费。

  3、非自愿退票的特殊情况----旅客因病或死亡退票

  (1)退票凭证

  ① 旅客购票后,因病不能旅行要求退票,旅客须提供县级(含)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有主治医生签字的正规诊断证明原件、医药发票,证明材料时限为购票之日起至起飞当日(含)之前;旅客死亡应由提出退票申请的人提供乘机人的死亡证明。

  ②如在机场(航班规定截载时间后)病情突然发生,或在航班经停站(备降站)临时发生病情,凭机场医疗中心出具的诊断证明,申请退票。

  ③对于不能够提供上述要求的退票凭证的旅客,深航及深航授权的销售代理人有权按自愿退票处理,不予免费退票。

  (2)退票规定

  ① 旅客因病退票,可在原购票地、航班始发地、经停地、终止旅行地的深航售票处或引起非自愿退票发生地的深航地面服务代理人处办理。

  ② 在航班始发站提出,退还全部票款;在经停地(备降地)提出,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即:经停地至旅客所持客票上目的地的正常票价乘以旅客原购票折扣得出的金额),但不得超过原付票款金额。均不收取退票费。

  ③ 如因病情严重,旅客本人无法亲自办理退票手续,其委托代办人必须持患病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退票手续。

  ④ 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要求退票,必须与患病旅客同时提出,可免收退票费的陪伴人员限两名,其他陪伴人员按自愿退票处理。

  推荐阅读:疫情期间深圳航空飞机票退票及变更规则特殊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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