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航空发布涉及乌鲁木齐航线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导语为配合做好受疫情影响旅客的服务工作,协助行程涉及乌鲁木齐航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深圳航空特发布客票特殊处置方案。
一、适用范围
凡在2021年10月4日15时(不含)前购买或换开的深航479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1年10月3日(含)至2021年10月18日(含)之间乌鲁木齐进出港(含经停)深航实际承运航班及挂ZH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退票及变更规则
(一)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首次变更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同航程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价差及淡旺季价差。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2022年1月1日(含)之后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申请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不可变更航程及签转。
四、上述时间均为当地时间。
五、本通知自2021年10月4日起生效。
六、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在2021年10月3日0时至本通知生效前完成退票的,收取的退票手续费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补退操作需在原航班起飞之日(含)起3个月内完成,逾期恕不补退。
为了您更顺利办理客票退改,请提前取消值机定座。深圳航空提醒您在出行前及时查询了解始发地及目的地最新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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