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逾期无人处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的公告
导语2013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我局福田、罗湖、龙华、宝安、龙岗、光明、东部、西部大队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一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共7146台,当事人逾期未依法前来处理。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逾期无人处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的公告
2013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我局福田、罗湖、龙华、宝安、龙岗、光明、东部、西部大队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一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共7146台(附件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主页http://szjj.sz.gov.cn/ZWGK/TZGG/GGQT/查询相关车辆类型、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辆颜色等),当事人逾期未依法前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车辆相关信息。请当事人(违法行为人、所有人或驾驶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来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1号
查询电话:84457693
通告链接原文:http://szjj.sz.gov.cn/ZWGK/TZGG/GGQT/content/post_9232060.html
ps:可直接查在公告中查看逾期不接受处理或无人认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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