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摩托车在禁止路段通行有哪些处罚
导语驾驶摩托车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第一次查处时,给予提醒警告;第二次查处时,按《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扣留车辆,记3分并处两千元罚款。
深圳摩托车在禁止路段通行有哪些处罚
驾驶摩托车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第一次查处时,给予提醒警告;第二次查处时,按《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扣留车辆,记3分并处两千元罚款。
拓展:
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有哪些处罚?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条,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驾驶无牌摩托车的,扣留机动车,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同时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相关规定,一次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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