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五批深圳大鹏公租房配租补充通告

导语深圳大鹏公租房认租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根据房源认租情况,经研究,现决定延长认租时间,并新增配租对象。

  参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1年11月22日发布了《深圳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2021年度第五批)》(以下简称《通告》),认租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根据房源认租情况,经研究,现决定延长认租时间,并新增配租对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租时间

  第二轮认租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9:00至2021年12月6日18:00。

  二、配租对象

  在此前《通告》要求的配租对象基础上新增以下配租对象: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三、配租规则

  (一)选房排位规则。

  按照优先配租情况、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行排序,各配租对象排序如下:

  第一序位:2021年11月30日前(含当日)认租本次供应房源的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

  第二序位: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6日期间认租本次供应房源的大鹏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

  第三序位:其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

  (二)优先规则。

  此次配租入围的在册轮候人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殊家庭优先,其在该序位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特殊家庭包括: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经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四、重要提示

  房源概况等其他配租事项请查看此前《通告》内容。与此前《通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充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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