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深圳撤除福田区等9个区(新区)部分宜停车泊位的通告
导语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交警局组织人员对相关道路进行了现场调研,并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变化及我市《路边停车设施设置指引》(编号:DB4403/T 172-2021)规范要求,决定撤除深圳9个区(新区)29条路段共计409个宜停车泊位。
深圳撤除福田区等9个区(新区)部分宜停车泊位的通告
2021年8月以来,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相关单位分别致函交通、交警部门,建议撤除上述9个区(新区)部分宜停车泊位。为此,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交警局组织人员对相关道路进行了现场调研,并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变化及我市《路边停车设施设置指引》(编号:DB4403/T 172-2021)规范要求,决定撤除上述9个区(新区)29条路段共计409个宜停车泊位。其中,撤除福田区7条路段共计103个宜停车泊位,撤除南山区5条路段共计74个宜停车泊位,撤除罗湖区4条路段共计47个宜停车泊位,撤除宝安区5条路段共计23个宜停车泊位,撤除龙岗区2条路段共计78个宜停车泊位,撤除龙华区2条路段共计52个宜停车泊位,撤除坪山区秀沙路的5个宜停车泊位,撤除光明区2条路段共计13个宜停车泊位,撤除大鹏新区银滩路的14个宜停车泊位(详见附件1-9)。
根据《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撤除上述9个区(新区)部分宜停车泊位情况通过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2月22日起至2022年3月23日止。
特此通告。
附件: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公安交警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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