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出炉 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

导语深圳一直以来就有创办教育集团,这个其实就是集团化办学。而现在,深圳要全面铺开集团化办学,因此发布了公办集团化办学方案,具体详见正文。

  近日,深圳市教育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明确:

  至2025年,我市将培育80个优质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覆盖全市所有新建义务教育学校,整体提升全市基础教育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让每个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图源:深圳市教育局)

  努力实现“家门口就是好学校”

  坚持“统筹布局,分步实施,规范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推动我市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依托现有的优质教育资源,打造一批优质教育集团,努力实现“家门口的学校就是好学校”,加快实现“学有优教”的目标。

  ——到2022年,全市立项不少于30个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覆盖至全市所有区;

  ——到2023年,全市新增立项不少于25个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覆盖至全市所有街道;

  ——到2024年,全市新增立项不少于15个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覆盖全市所有薄弱学校;

  ——到2025年,全市新增立项不少于10个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覆盖全市所有新建义务教育学校。

  2022-2025年,以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创建评估指标为标准,对成熟的立项集团分批进行验收,评选80个优质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每两年对优质集团进行复核。

  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推进计划

  按照“市级统筹、以区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到2025年:

  市直属学校(含高校附属学校)培育孵化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7-9个;

  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各培育孵化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9-11个;

  光明、坪山、龙华各培育孵化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4-7个;

  盐田、大鹏各培育孵化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1-2个。

  各区新增集团数量均不包含市直属学校和高校附属学校,具体见深圳市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推进计划表

  

  (图源:深圳市教育局)

  优先考虑这些区域

  《实施方案》不仅提出了各区集团化办学的总体目标,也明确市:

  直属学校(含高校附属)和有条件的区属优质学校可跨区组建教育集团,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在原特区外教育薄弱、学位建设任务重以及市属学校优质办学资源少的区域开展集团化办学。

  鼓励高校和市、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举办附属中小学,组建教育集团

  原则上新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集团化管理。

  此举旨在推动核心校输出优质教育资源和办学理念,努力实现“家门口的学校就是好学校”。

  推动集团内部教师交流

  如何发挥集团核心校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优质师资?

  《实施方案》提出——

  一是推动集团内部教师交流制度化。新纳入集团管理学校教师数量的15%以上应由集团从集团原成员校中选派。

  二是强化集团干部培养。集团派出不少于5名干部至新增集团成员学校任职。将1-2年的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作为提任校级干部的重要因素。

  健全共享机制、避免贴牌

  如何充分发挥核心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优质资源共享,避免简单“贴牌”?

  《实施意见》明确——

  一是统筹集团内场地设施设备资源,探索资源共建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

  二是整合集团课程资源,丰富课程供给。

  三是加强集团共研共育,积极推动集团教师共同开展教研活动。

  加强集团化办学绩效考核

  《实施方案》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监管,把参与集团共建及成效作为对成员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办学成效好、质量高、社会满意度高的集团给予一定的奖励,在区内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方面进行优先考虑。

  强力保障集团化办学推进

  《实施方案》对集团化办学提出了强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市、区财政对集团化办学投入力度,按照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一定数额的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

  二是加强人员保障。强化非独立法人校区管理力量,根据各校区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参照相应独立法人学校标准配置校级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并在校长职级等方面给予非独立法人学校(或校区)校级领导相当于独立法人学校的同等待遇。

  篇后语:

  集团化办学校,简单来说就是由一两所厉害的学校作为领头羊,带动其他学校发展,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途径,可不是挂个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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