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各区凭租赁凭证申请学位政策汇总 部分还可补救

导语租赁凭证是全国通用的一个材料,属于在政府部门备案过的租房材料,可以用来申请学位。不过,深圳各区对于租赁凭证申请学位的政策也不一致,具体详见正文。

  根据目前已公布政策,2022年深圳各区都可以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但需要满足相应条件。

  但如果不符合居住信息申请的条件还是需要准备租赁凭证或其他住房材料。

  虽然目前已经过了办理时间,但黑喵整理了各区政策主要供大家比对自己的准备情况,如果不符合租赁备案时间或有效期的,还可以同学区换房用居住登记申请或者续签租赁凭证来补救

  能直接用来申请学位的是租赁凭证,不是租赁合同

  不过在说政策要求之前,黑喵必须纠正部分人的一个错误表述:租赁合同和租赁凭证真的不是一种材料

  租赁合同直接和房东签就行,租赁凭证要到政府办事窗口提交材料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其实说的也是租赁凭证)。

  所以有的人想问“XX情况还要租赁凭证吗”,但表述却是“XX情况还要租赁合同吗”,这意思可就天差地别了,大家千万要分清楚了。

  下面给大家上图,租赁合同长这样▼

  

  租赁凭证长这样▼

  

  

  一、南山区

  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必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签订且合同有效期至少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后。

  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黑喵提示:

  1、上面说到的签发日期,其实就是租赁凭证右侧的初始发证日期(如图),一般也叫备案时间,而非你和房东签合同的时间。

  2、至于深户学生,南山区目前没要求要提前一年办,但租赁凭证是可以积分的,能早办尽量早办

  二、大鹏新区

  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依然有效,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深圳户籍按居住时间加分,非深户籍按社保时间加分。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即须在2021年4月1日前(不含2021年4月1日)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其中《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2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租赁凭证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不含2022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2年9月30日。

  三、光明区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01深户孩?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

  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入住通知书。

  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02非深户孩子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2年9月30日以后;

  公共租赁房的情况,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入住通知书。

  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四、龙华区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1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后,且有效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在该住址。

  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注: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如果之前办理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五、福田区

  租户须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至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同时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六、罗湖区

  (一)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的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

  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2年9月30日。

  (二)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七、龙岗区

  2022年,凡是以租房申请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租房家庭,需要按要求进行居住登记或办理租赁凭证:

  (备注:租赁管理部门已于2019年5月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即蓝本),尚处于有效期内的租赁信息可继续使用。)

  租赁商品房的,须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及做好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2022年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登记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儿童少年,非深圳户籍请于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要求租期包含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30日;

  深圳户籍请于2022年4月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要求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注意:

  1、租住房屋的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龙岗区已经会查实际居住,大家一定要按实际居住准备材料,即你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和你的居住信息地址一致。

  八、宝安区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时限要求:

  2022年秋季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

  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九、盐田区

  01深户孩子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2年4月1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②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

  I类学位申请人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街道片区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02非深户孩子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1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1年4月15日至2022年8月31日。

  ②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

  I类学位申请人租房不满3年但符合其他学校入读条件的,小学拟调剂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初中拟调剂为盐田街道片区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第一志愿生源。

  03需无房证明

  鉴于近年来盐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位的流入性需求持续快速增长,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申请人中的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和F类(非深户租房)两类申请人申请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他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

  十、坪山区

  2022年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

  租住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须提供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

  2023年申请学位租用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材料备案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前(含当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可获深圳居住信息申请学位政策、居住信息在线登记及查询入口、打印查询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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