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除福田区等7个区部分宜停车泊位的通告
导语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交警局组织人员对相关道路进行了现场调研,并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变化及我市《路边停车设施设置指引》规范要求,决定撤除上述7个区15条路段共计185个宜停车泊位。其中,撤除福田区3条路段共计53个宜停车泊位。
关于撤除福田区等7个区部分宜停车泊位的通告
2021年11月以来,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相关单位分别致函交通、交警部门,建议撤除上述7个区部分宜停车泊位。为此,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交警局组织人员对相关道路进行了现场调研,并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变化及我市《路边停车设施设置指引》(标准编号:DB4403/T 172-2021)规范要求,决定撤除上述7个区15条路段共计185个宜停车泊位。其中,撤除福田区3条路段共计53个宜停车泊位,撤除南山区2条路段共计15个宜停车泊位,撤除盐田区2条路段共计34个宜停车泊位,撤除宝安区新安三路的15个宜停车泊位,撤除龙岗区龙福路的14个宜停车泊位,撤除龙华区5条路段共计48个宜停车泊位,撤除坪山区梓横西路的6个宜停车泊位(详见附件1-7)。
根据《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撤除上述7个区部分宜停车泊位情况通过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6月22日起至2022年7月21日止。
特此通告。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交警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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