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关于下发涉及深圳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理规定的通知

导语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为旅客提供便利,现下发疫情防控期间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涉及深圳进出港国内航线票务处理规定。

  尊敬的旅客: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为旅客提供便利,现下发疫情防控期间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涉及深圳进出港国内航线票务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1 适用范围(需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1.1 适用出票日期:2022年7月21日(含)之前;

  1.2 适用航班日期:2022年7月21日(含)至2022年8月19日(含);

  1.3 适用航班:由海南航空(HU)、大新华航空(CN)实际承运的涉及深圳进出港国内航班(含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为市场方的进出港国内代码共享航班)。

  2 客票处理方案

  2.1 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手续

  2.1.1 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可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2.1.2 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按照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2.1.3 如您在我司官网购买的客票,请在官网点击“其他原因”提交退票申请。

  2.2 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2.2.1 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首次可变更至客票有效期内,同航司、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如您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2.2 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将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2.2.3 办理免费变更业务地点:您通过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海南航空呼叫中心、海南航空官网(含官网APP)及官网OTA旗舰店购买的客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您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客票或您购票渠道无法办理免费变更业务时,可在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或海南航空呼叫中心办理。

  2.2.4 如您需变更航程或变更承运人,建议您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本方案自2022年7月21日21:00时起生效,在生效前已办理退票或变更,收取的手续费不再退回或不予补退。请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出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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