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管道燃气价格标准及实行时间

导语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18〕10号)等有关规定,经履行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价格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定价程序,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管道燃气价格与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燃气集团: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管道燃气价格与完善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履行成本调查、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启动管道天然气气源采购成本与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管道天然气采购成本和基期成本

  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你集团平均采购成本为3.0498元/立方米(含税,下同),本次联动调整额为0.31元/立方米,核定你集团以平均采购成本2.4061元/立方米作为今后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基期成本。

  二、调整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联动调整后,我市管道天然气居民销售价格仍采用三级阶梯气价。第一档价格为3.41元/立方米,第二档价格为3.91元/立方米,第三档价格为5.16元/立方米(见附件)。

  党政军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企业职工食堂、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用气,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销售价格为3.61元/立方米。

  三、调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

  联动调整后,我市工商用气的基准销售价格为4.30元/立方米。你集团与用户可以上述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四、加强民生保障

  深圳市低保户家庭和优抚对象,凭相关证明文件、户主身份证到市燃气集团公告的管道气营业厅办理登记,登记完成后,可享受每户每月的定额优惠20元。定额优惠当月有效,从当月气费中扣减。政策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户累计人数超过4人(包括持本市合法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可申请增加用气的阶梯基数,每增加1人,每月各档可增加用气6立方米。用户可凭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深圳市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证明材料,到市燃气集团营业网点办理。

  五、其他规定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6日起实施,即从3月16日起的用气量执行本通知价格。你集团应密切关注天然气市场动向,充分预判阶段性天然气需求量,持续优化气源采购渠道和结构,合理控制气源采购成本,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将上一季度的购售气量、结构等情况报告(送)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查。同时,请你集团在门户网站、营业网点做好价格调整的公示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我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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