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平湖街道天鹅湖畔幼儿园2023年春季招生简章

导语天鹅湖畔幼儿园是龙岗平湖的一所公立幼儿园,目前已经启动了2023年春季插班招生,中大班有空余学位,具体详见正文。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天鹅湖畔幼儿园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园,位于平湖街道天鹅路与新江街交叉路口南侧,为天鹅湖畔小区配套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为:12440307MB2D9943X6。

  幼儿园占地面积3669.44平方米,建筑面积3244.04平方米,办园规模12个班。保教费:840元/月,伙食费:350元/月。咨询电话:0755-84530276曾老师。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插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现针对以下年龄段的幼儿进行2023年春季学期入园招生:

  招生对象

  中班: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中班学位名额9个

  大班: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大班学位名额12个

  

  1、平湖街道特发天鹅湖畔小区的适龄幼儿;

  2、鹅公岭社区的适龄幼儿。

  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

  报名程序

  (一)接受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可登陆“报名专线-天鹅湖畔报名链接”并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并提交报名表,之后可在“报名专线-天鹅湖畔报名链接-查看报名进度”查询初审结果。

  (二)材料核验。递交报名申请后,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应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幼儿园规定时间递交相关报名材料到幼儿园进行核验。核验报名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家长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届时请已完成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及具体安排,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需核验的报名材料详见下栏)

  (三)公布结果。录取方式采取分类排序录取方式,将在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是否录取。

  第一类:小区原址原自然村所在社区户籍,现小区原址自然村范围祖屋;小区户籍,小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第二类:龙岗户籍,小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第三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小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第四类: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合法住宅或商住两用的合法住宅类房产(须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产权份额占50%以上的小区商品房。

  第五类: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合法住宅或商住两用的合法住宅类房产(须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小区内有特殊住房或小区内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小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第七类:龙岗户籍,招生社区范围内原住居民祖屋;招生社区范围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社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第八类: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小区内租房。

  第九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招生社区范围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社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第十类:非深户籍,招生社区范围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社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第十一类: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社区范围内有特殊住房或租房。

  第十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社区范围内有特殊住房或租房。

  第十三类: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社区范围内有特殊住房或租房。

  报名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幼儿

  1、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明;

  2、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包括幼儿本人及其父母)。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有效产权证明(包括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凭证、不动产登记查询单等);

  注:暂时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的,需要同时附交具有银行盖章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发票凭证原件以上三样材料一起进行核验。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的,只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本进行核验即可。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如祖屋证明、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相关政策优待材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注意:

  1、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没有银行盖章的,需要附交《不动产登记查询单》,可在深圳不动产登记中心网上查询下载打印。

  2、没有不动产权证,只有购房合同的,需要同时附交发票凭证。

  二)非深圳户籍适龄幼儿

  1、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明;

  2、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社保记录。

  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4、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有效产权证明(包括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凭证、不动产登记查询单等);

  注:暂时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的,需要同时附交具有银行盖章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发票凭证原件以上三样材料一起进行核验。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的,只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本进行核验即可。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如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相关政策优待材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注意:

  1、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没有银行盖章的,需要附交《不动产登记查询单》,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下载打印。

  2、没有不动产权证,只有购房合同的,需要同时附交发票凭证。

  温馨提示

  (一)报名及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新生报到时,幼儿园将收取《龙岗区幼儿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五)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5】可获龙岗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公办园名单、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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