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梅林小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2月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导语梅林小学附属幼儿园是深圳福田区的一所公立幼儿园,目前有岗位需求,计划招配班教师、专职音乐教师、信息管理员,具体详见正文。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小学附属幼儿园创办于1995年,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河社区,是一所省一级区属公办幼儿园。

  为幼儿园的发展需要,促进加强园所管理队伍建设及优秀人才储备;以“公开、公平、择优”为原则,现向社会招聘配班教师2名、专职音乐教师1名、信息管理员1名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信息管理员-1名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信息技术、计算机相关专业;

  2.能负责全园信息化的建设、器材维护、网络维护等工作,承担幼儿电教教学和教师多媒体培训工作,熟悉影像资料的拍摄、编辑及公众号制作;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二)配班教师-2名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学历: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或教育类相关专业。

  3.专业:喜欢幼儿,有积极适宜的儿童观,能独立做好幼儿的一日生活组织,做好幼儿课程设计与实践。

  4.相关要求: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有2年以上经验者、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特长优先。

  三)专职音乐教师-1名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音乐/音乐教育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喜欢幼儿,能独立做好幼儿音乐课程设计与实践,负责音乐教学活动、本园大型活动的策划、节目编排等。

  4.相关要求: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应聘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19]3号)第十七条关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任职条件的要求。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有犯罪记录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从事学前教育的情形;

  6.存在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办幼儿园辞退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聘程序

  01-报名方式

  填写《应聘报名表》、简历及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362371874@qq.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

  02-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17:00。

  03-报名材料

  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点此下载附件);

  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提供:健康证、相关资格证(如教师证等)

  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所在幼儿园等级文件;

  任现职现岗证明(或文件、聘书、证明等相关材料);

  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无违法违纪行为个人承诺书(点此下载附件);

  04 材料初审

  1.由我园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初审,差额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2.由我园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上述报名材料须验原件,收复印件。

  05 确定拟聘人员

  1.结合我园实际需求和考生面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数。

  2.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85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面试述职环节分数高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06 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视综合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三)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园公示7个工作日。

  07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08 试用期及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

  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继续聘用;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

  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

  09 其它事项

  1.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3.咨询电话:0755-831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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