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须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导语宝安区目前是允许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但在配套材料这一块是有《学区房使用授权书》要求的,这个需要业主的签字同意,具体详见正文。

  宝安区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还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权属证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为保证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过程透明、意愿真实、程序严谨,学位申请家庭须对其提供的租房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保证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能真实表达双方意愿。

  一旦承租家庭利用其所申报的房产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宝安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房制度试行办法》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宝安】可获宝安区学位申请政策、报名系统入口、学区范围、学位锁定、积分自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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