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24年学位申请已公布政策汇总(追踪更新)

导语2024年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将继续实行网上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由家长拍照或扫描上传至坪山区教育局报名系统,具体详见正文。

  坪山区2024年学位申请已公布政策

  【租房申请学位材料办理时间】

  租住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须提供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4年9月30日(含当日),不能以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

  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还须提供《房产学位申请知情书》、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住房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

  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提交入伙通知书

  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须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住宅楼盘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

  核查真实居住

  为保障学位申请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集体宿舍等申请学位的家庭,将加大力度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

  一旦发现利用伪造、变造材料申请学位或未在申请学位房屋真实居住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资格

  申请民办学校居住条件

  不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招收非坪山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2024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将验核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信息。

  推荐阅读:2024年坪山区学位申请政策最新消息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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