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田区春季购车补贴细则
导语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市场,结合福田实际,福田区工信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福田区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最高可领补贴 2 万元补贴。
一、活动内容
本次“2023 年福田区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由福田区 人民政府主办,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承办。2023 年 3 月 25 日起,个人消费者在纳入福田区限额以上零售业 统计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小汽车(新车)可申领 5000 元 -20000 元不等的购车补贴。本次活动购车补贴总额为 5000 万元,实行总额控制,按申请顺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鼓 励消费者在福田辖区保险机构购买车险。
二、补贴标准
按照个人消费者购买单辆小汽车(新车)的购车发票金 额(含税价)分 4 档给予补贴。
第 1 档:金额在 10 万元(含) -20 万元(不含),补贴 0.5 万元;
第 2 档:金额在 20 万元 (含)-30 万元(不含),补贴 1 万元;
第 3 档:金额在 30 万元(含)-50 万元(不含),补贴 1.5 万元;
第 4 档:金额 在 50 万元(含)以上,补贴 2 万元。
三、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
(二)申请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 1.消费者在纳入福田区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的汽车经 销企业处购买小汽车(新车);
2.消费者购车时间需在活动期间内,以购车支付款项凭 证及购车发票上记载时间为准,即购车支付款项凭证显示时 间、购车发票开具时间均在 2023 年 3 月 25 日(含)之后;
3.消费者新购车辆行驶证限广东省内车牌;
4.所购车辆须为登记注册在本人名下;
5.所购车辆必须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或新 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 荐车型目录》)。
6.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 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7.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三)参与汽车经销商 截至活动开始前,已纳入福田区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且 正常经营的汽车经销企业(详见附件 2)。
四、申请材料
补贴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交有效期内第二 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及外国人提交来往内地通行证、来往 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2、购车款项支付凭证(由申请人本人支付购车款项的 刷卡 pos 小票、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等均可,需显示 收款企业名称,支付时间在活动期间内);
3、购车发票(发票开票时间在活动期间内);
4、新购车辆行驶证(限广东省内车牌);
5、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个人储蓄卡账户);
6、其他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补充佐证的资料)。
五、申领流程
实行“零跑腿、无纸化、线上申领”方式。
符合条件的 补贴申请人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 APP”(需实名验证登录) 进入“2023 年福田区春季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专区”(4 月 3 日左右上线),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线上申请。
1、提交资料初步锁定补贴名额:申请人通过“云闪付 APP”平台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系统将对 上传资料进行初判,提交成功后锁定补贴名额。补贴实行总 额控制,按申请顺序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停止新增申请。
2、材料复核:对申请者提交资料进行复核,复核合格 名单将在“福田政府在线”部门子网站“福田区工业和信息 化局”进行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3、补贴发放:公示期满后,向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发 放补贴资金。
六、注意事项
1、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以及新车销售 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 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 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2、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 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 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 任。
3、各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 责任。
4、本项购车补贴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5、本补贴项目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一经发 现中介代为申报,视情况取消申报资格。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由深圳市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电话:0755-82918333-2612、2625、263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8:00)